項目概況
臨潁縣2025年農家中心書屋打造及農家書屋補充更新出版物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漯河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 1 | L******101 | 臨潁縣2025年農家中心書屋打造及農家書屋補充更新出版物項目 | 730280.5 | 730280.5 |
(2)質量要求:合格,達到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3)供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2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注:以下材料供應商無需在響應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規(guī)定提供信用承諾函,信用承諾函格式詳見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中附件,供應商在成交后,應將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諾函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代理機構發(fā)出成交通知書):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銀行出具的 資信證明或者2024或2025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格式自擬);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的證明材料(提供:a. 近六個月內其中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b. 近六個月內其中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注: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格式自擬);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3 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規(guī)定,響應人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記錄查詢頁面截圖,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截止時點為開標前一個小時)。
2、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中涉及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獲獎、人員、財務、社保、納稅、證書等內容,應在企業(yè)信息庫中進行上傳登記,并及時對企業(yè)信息庫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更新。
3、“企業(yè)注冊和 CA 數字證書認證辦理”的具體事宜請查閱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專區(qū)的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