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公用品供應商征集采購比選公告
受******學校的委托,對******學校辦公用品供應商征集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比選采購,歡迎有資格的供應商參加比選。
一、競爭性比選內容
項目名稱 |
最高限價折扣率(%) |
成交人數(shù)量(名) |
******學校辦公用品供應商征集采購 |
85% |
1 |
二、資金來源
其他預算資金。
三、比選供應商資格條件
比選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下簡稱供應商。合格的供應商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jù)該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如果有)。
(一)一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
無。
四、比選有關說明
(一)凡有意參加比選的供應商,請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南川區(qū))******/nanchuanweb/”下載本項目競爭性比選文件以及圖紙、澄清等比選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無論供應商下載或領取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比選實質性要求內容。
(二)比選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
(三)文件購買費:招標文件購買費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1.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1匯款購買
在比選文件發(fā)售期內,供應商將比選文件購買費用匯至以下賬戶內進行購買。通過匯款方式購買比選文件的,將比選文件匯款憑證(注明項目編號)、《采購文件發(fā)售登記表》(加蓋供應商公章)掃描后發(fā)送至******56@qq.com
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重慶石橋鋪支行
賬 ?號:************605
2、現(xiàn)金及微信轉賬
2.1在比選文件發(fā)售期內[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工作時間段,投標截止時間前)],供應商到采購代理機構處,遞交《采購文件發(fā)售登記表》(加蓋供應商公章)并購買比選文件。
(四)供應商須滿足以下三種要件,其響應文件才被接受:
1.按時遞交了響應文件;
2.按時報名簽到;
3.繳納了文件購買費并登記遞交《采購文件發(fā)售登記表》加蓋供應商公章(《采購文件發(fā)售登記表》見文件最后頁附件)。
(五)投標地點:重慶市南川區(qū)金川路168號(租用場地)
(六)投標開始時間:2025年10月29日北京時間14:30
(七)投標截止時間:2025年10月29日北京時間15:00
(八)開標時間:2025年10月29日北京時間15:00
(九)開標地點:重慶市南川區(qū)金川路168號(租用場地)
五、比選保證金
本項目不設置。
七、其它有關規(guī)定
(一)本項目根據(jù)《重慶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渝財規(guī)〔2023〕10 號文件要求,界定為非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由采購人委托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配套政策文件的規(guī)定,但不完全按照上述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操作,具體采購方式和程序依據(jù)本項目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二)本次采購按照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保障各參與方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杜絕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行為。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將嚴格遵循廉潔自律的原則,確保整個采購活動在透明、廉潔的基礎上進行實施。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分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均為無效響應。
(四)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五)同一合同項(分包)下為單一品目或非單一品目核心產品品牌的貨物類項目采購中,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有多家供應商參加比選的,只能按照一家供應商計算。
(六)本項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南川區(qū))******/nanchuanweb/”上發(fā)布,請各供應商注意下載;無論供應商下載與否,均視同供應商已知曉本項目競爭性比選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內容。
(七)超過投標截止時間遞交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
(八)比選費用:無論比選結果如何,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比選的所有費用均應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比選,否則按無效響應處理。
(十)本項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則按無效響應處理。
(十一)參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供應商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將拒絕其參與本采購活動。
八、聯(lián)系方式
(一)采購人:******學校
聯(lián)系人:韋老師
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學校內
******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張先生
電 ?話:******
地 ?******街道錦熙街88號1幢18-9(龍湖天際1號樓1809)
常見品目清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