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第二包成交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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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編號:XCS-CG-CS-******
二、項目名稱: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供應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工業(yè)園延安路13號
成交金額:316540.00元
評審報價:316540.00元
評審總得分:96.67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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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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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 |
1、檢測機構在進行食品抽樣檢驗時,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抽檢實施細則執(zhí)行。嚴格按照宣城市市場監(jiān)管局抽樣檢測計劃規(guī)定的抽樣環(huán)節(jié)、抽樣地點、抽檢品種、批次、檢驗項目和時間進度開展抽檢有關工作。采購單位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年度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 |
1、我院在進行食品抽樣檢驗時,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抽檢實施細則執(zhí)行。嚴格按照宣城市市場監(jiān)管局抽樣檢測******管理局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年度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
完全響應 磋商文件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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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 |
2、檢測機構不得分包抽檢任務,因特殊情況需要分包的,應當經采購單位同意。 |
2******管理局同意。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
完全響應 磋商文件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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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 |
3、檢測機構具有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tǒng)賬戶,食品抽檢數(shù)據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規(guī)范要求報送至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tǒng)。 |
3、我院具有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tǒng)賬戶,食品抽檢數(shù)據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規(guī)范要求報送至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tǒng)。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
完全響應 磋商文件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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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 |
4、樣品抽樣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完成,必要時采購單位進行配合。 |
4******管理局進行配合。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
完全響應 磋商文件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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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 |
5、檢測機構應對檢驗結果(包括抽檢信息公示電子版匯總表)負責,檢驗結果由采購單位統(tǒng)一對社會公布,檢測機構應履行保密義務,未經采購單位同意,不得對外公布檢測結果; |
5************管理局同意,不得對外公布檢測結果;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
完全響應 磋商文件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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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 |
6、檢測機構由于虛假、錯誤檢驗數(shù)據和結論或其他工作失誤而給采購單位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采購單位有權取消其承檢資格,并要求承檢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
6************管理局有權取消其承檢資格,并要求承檢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
完全響應 磋商文件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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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項目 |
7、合同期間,檢測機構接受采購單位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考核、檢查、比對。 |
7******管理局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考核、檢查、比對。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
完全響應 磋商文件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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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審專家名單:阮卉、吳景倫、鄧劍鋒(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磋商文件成交服務費;
2、金額: 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響應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宣城市水陽江西大道10號文房四寶大廈、宣城市梅園路香江金郡東區(qū)12棟3樓,聯(lián)系電話:******、******。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財政局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1.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1.3被質疑人名稱;
1.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1.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1.6必要的法律依據;
1.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2.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2.5對其他響應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管理局
地 址:宣城市水陽江西大道10號文房四寶大廈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園路香江金郡東區(qū)12棟3樓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鄧科長、張工
電 話:******、******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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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