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河南省教育考試命題與評價中心《招生考試之友》期刊和年報叢書發(fā)送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教育考試命題與評價中心《招生考試之友》期刊和年報叢書發(fā)送項目 | ****** | ****** |
5.2采購內容:河南省教育考試命題與評價中心《招生考試之友》期刊和年報叢書發(fā)送項目,主要包括按要求把《招生考試之友》期刊和年報叢書發(fā)送到征訂單位卸至車下并完成簽收。
5.3標包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一個標包。
5.4服務期:一年。
5.5服務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合格標準且滿足招標人要求。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時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②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單位2025年1月1日以來連續(xù)6個月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的證明材料等(新成立企業(yè)自成立之日起計算)。
③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④投標時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2022年1月1日以來),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即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書面聲明要求加蓋單位電子章。
⑤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3.2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 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yè),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wǎng)站(******)查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注:招標代理機構在開標當天將對所有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的信用情況(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進行查詢、打印留存。若在開標當天查詢到投標人有相關負面信息的,則該投標人的投標視為無效;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投標,提供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查詢打印的相關材料并加蓋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非企業(yè)性質單位提供承諾書;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其他內容
(1)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網(wǎng)址(******)。供應商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遠程開標大廳,在線準時參加開標活動并進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供應商編制投標文件時,涉及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獲獎、人員、財務、社保、納稅、各類證書等內容,必須在市場主體信息庫中已登記的信息中選取。未在市場主體信息庫中登記的上述內容,不作為評標依據(jù)。供應商應及時對市場主體信息庫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更新。
3. 不見面服務的具體事宜請參閱公共服務----辦事指南----新交易平臺使用手冊(培訓手冊)。
4.招標代理服務費: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參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文件規(guī)定,按其標準向中標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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