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全旗耕地26.94萬畝。其中:水澆地8.10萬畝,旱地18.84萬畝。
2、園地。全旗園地0.01萬畝。其中:果園0.01萬畝。
3、林地。全旗林地306.34萬畝。其中:?jiǎn)棠玖值?/span>5.17萬畝,灌木林地300.04萬畝,其他林地1.13萬畝。
4、草地。全旗草地566.40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564.91萬畝,人工牧草地0.64萬畝,其他草地0.85萬畝。
5、濕地。全旗濕地11.73萬畝。其中:沼澤草地3.95萬畝,內(nèi)陸灘涂7.66萬畝,沼澤地0.12萬畝。
6、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全旗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6.95萬畝。其中:建制鎮(zhèn)1.04萬畝,村莊5.13萬畝,采礦用地0.72萬畝,風(fēng)景名勝及特殊用地0.06萬畝。
7、交通運(yùn)輸用地。全旗交通運(yùn)輸用地3.01萬畝。其中:鐵路用地0.74萬畝,公路用地2.27萬畝。
8、水域及水利設(shè)施用地。全旗水域及水利設(shè)施用地3.64萬畝。其中:河流水面1.36萬畝,湖泊水面1.54萬畝,水庫(kù)水面0.05萬畝,坑塘水面0.69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