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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電子警察光纖電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SXCG-F26001
二、項目名稱:******公安局電子警察光纖電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長寧大道3188號
成交金額:549840.00元
評審總得分:75.39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名稱 | ******公安局電子警察光纖電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 |
| 服務范圍 | 滿足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服務范圍 |
| 服務要求 | 供應商須為用戶提供高級別的服務保障。供應商應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在內網(wǎng)線路租用期間提供以下技術服務: 1、一站式客戶服務 (1)供應商應提供端到端全過程(即售前、售中、售后)一站式服務,提供 24小時×365 天的質量保證。一站式服務包括:一點業(yè)務咨詢、一點業(yè)務受理、一點故障申告、一點計費結算、一點技術支持。 (2)供應商應提供 365×24 小時電話技術支持和故障申告服務,各級節(jié)點由專人負責。原則上采購方只和項目負責人溝通, 避免與供應商多人溝通對接,提升溝通效率。項目負責人如發(fā)生變動,供應商應及時告知采購方。 (3)在使用租用線路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問題均可向供應商申告,供應商負責故障的全程處理。供應商須公布投訴電話,受理用戶投訴。 2、故障響應服務 (1)供應商根據(jù)需要配合采購方進行廣域網(wǎng)、局域網(wǎng)傳輸故障的診斷和排除。 (2)供應商承諾對故障申告響應時間小于 15 分鐘,線路故障恢復時間一般小于4 小時,最長不超過 8 小時。極特殊情況(如光纜受損)下,經(jīng)采購方同意,可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 24 小時。 (3)當線路故障處理完畢后,供應商在 15 分鐘內通知采購方。線路恢復時間超過 8 小時的,須在 3 個工作日內向采購方提交書面報告。 (4)供應商每三個月提供一次故障匯總報告,并根據(jù)故障頻繁點提出優(yōu)化方案,經(jīng)采購方同意后,開展線路優(yōu)化實施工作。 3、日常線路運維服務 (1)供應商保證租用線路的暢通。 (2)供應商每季度對網(wǎng)絡進行一次現(xiàn)場巡檢,檢查網(wǎng)絡設備和主干光纜的運行情況,并提交網(wǎng)絡鏈路的運行巡檢報告。 (3)供應商如需中斷線路或發(fā)生線路割接,應提前 48 小時通知采購方,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后方可實施。 (4)供應商根據(jù)采購方需要免費提供重要時段的特殊保障。 4、其他維護服務 (1)網(wǎng)絡投入使用后,供應商應對線路、設備進行特殊標記,建立詳細、完備的線路資料檔案和網(wǎng)絡運行檔案。 (2)供應商應具備應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線路阻斷,供應商應在短期內采用應急手段恢復通信。 (3)供應商要制定完善的緊急故障處理流程及應急方案,保證緊急情況下快速故障處理,縮短故障處理時限。應急方案須提交采購方。 |
| 服務時間 | 合同簽訂后 30 日歷日建設完成,1 年運維服務。 |
| 服務標準 | 滿足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服務標準 |
五、評審專家名單:
侯磊、張連波、鄭熠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免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相關內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質疑的形式、時間: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從線上(使用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質疑”功能)或線下(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二)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未參與該項目采購活動的;
2、提交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從線上或線下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提出投訴,電話:0561-6087768。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公安局
地 ???址:濉溪縣玉蘭大道10號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濉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集團大樓五樓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季擎
電 ?話:******
十、附件
1.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
2.二次報價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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