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縣侗族文化沉浸式消費新場景建設項目(EPC O)【招標計劃】
發(fā)布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項目名稱 | 新晃侗族自治縣侗族文化沉浸式消費新場景建設項目(EPC O) | ||
| 招標人名稱 | ******有限公司 | ||
| 投資估算 | 8877.510000 萬元 | 資金來源 | 財政和自籌 |
| 項目概況 | 項目對河濱路、太陽坪路片區(qū)總面積約 3.7 公頃范圍進行更新改造,打造 678.33m 侗風超級街區(qū);改造房屋總建筑面積 49672.38 ㎡,包括侗族歌舞演藝中心、創(chuàng)意文化集市、侗風體驗空間、侗見新晃城市展廳、夜郎侗藝風物集市等;改******消防、標識標牌等設施。 | ||
| 招標范圍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1)設計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對招標人提供建設前期資料的復核、補充和完善;完成本項目涵蓋的所有建設內(nèi)容,對初步設計進行優(yōu)化,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備案及后續(xù)相關服務(含各階段的報批、報建、施工現(xiàn)場等配合工作)等,施工圖設計內(nèi)容和標準必須經(jīng)招標人認可;(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經(jīng)審查通過后的設計施工圖范圍內(nèi)的全部工程,以及項目報審、報批、報建、竣工驗收、竣工結(jié)算、備案、移交等全過程承包,施工范圍最終以招標人簽字認可、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gòu)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為準;(3)運營及相關服務: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聯(lián)合體成員中需有一家運營單位負責運營及相關服務,運營及相關服務不參與評標辦法商務評審中各項評審指標的計分。運營單位必須是財務自主、獨立核算、有獨立的經(jīng)營權和決策權的獨立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在有效期內(nèi)。運營單位不能是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 | ||
| 計劃招標時間 | 2026-02-28 08:30 | ||
| 其他 | |||
| 備注 | 本次公開的招標計劃是本項目的初步安排,僅供各方提前知悉,提高招投標活動透明度,后期存在因故取消、變更的可能,具體情況以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為準 | ||